为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强化重点小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监测,新年伊始,我县同步运行“四项机制”开展县域内重点小流域河流监测工作。 一是建立考核目标机制,指引监测纲领。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水质监测网络,开展重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助推中、省、市河长制工作部署落实,量化河流水环境管理与考核,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监管协同机制,确定监测点位。县环保局牵头,水务局协助,组织专人实地勘察,河长制河流名录全覆盖。以支流汇聚断面、行政交界断面(重点控制断面)、主要支流入河口特征断面作为监测的起点和终点,将县境内15条主要河流(13条县内主要河流,2条乡镇内主要河流)全部纳入监测点位布设。 三是建立管理评估机制,明确监测任务。推行生态补偿考核模式,围绕监测范围和内容,每两月开展一次水环境水质监测,共涉及14个乡镇,30个河流断面,30个监测点位,按照总磷(P)、氨氮(NH3-N)、高锰酸盐指数(CODMN)三个水质监测指标,每年监测项目总计项,科学客观评价河流水环境质量。 四是建立合作治理机制,汇聚监测力量。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协同治理原则,划拨专项经费18余万元,向社会第三方机构购买监测服务,定期开展重点小流域水质监测,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主体三者相互制约相互支撑的合作治理框架。 来源:县环保局 总编:曾忠 主编:廖锋 编辑:培芯 ▼32万屏山人都在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pingshanzx.com/psxjj/1081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