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今年7月起宜宾百岁老人月可享受元津贴筠连县有21位百岁老人

 李玖莲一家人其乐融融李东洋摄

  6月5日,宜宾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表明,从今年7月1日起,宜宾市百岁及以上老人长寿补贴金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同时,不同年龄段的老人还可享受卫生、交通商业服务等优待。

  资金补助

  百岁老人每月可领津贴

  相比宜宾市之前出台的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本次《意见》对不同年龄段老人的津贴补助上做了统一。《意见》规定,对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元长寿补贴金;对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元长寿补贴金;对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元高龄补贴金。同时,每年“敬老月”,宜宾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为全市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0元敬老金和0元家庭奖励金及长寿匾。

  《意见》还规定宜宾市各县(区)对经济困难的老人逐步给予养老服务津贴;在实施廉租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时,要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

  服务升级

  多方面保障老年人衣食住行

  宜宾市老龄办副主任徐翎表示,近十年来,宜宾市政府出台了六次加强敬老优待工作的意见,在全省率先推行了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90至99岁老人全覆盖阶梯型享受政府高龄补贴金等举措,老年人的养老、医疗、文体休闲等权益得到了保障。

  此次《意见》将继续对这些方面加以完善和保障,在养老和医疗上,《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该医疗机构可申请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定点范围;基层医疗机构要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的常住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至少1次免费体检和健康指导;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风景名胜、旅游景区(点)对60至69周岁的老人收取半价,70岁及以上老人免费。在“重阳节”及10月1日的“国际老人节“,各景点、公共场所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区县最多

  共有位百岁及以上老人

  根据宜宾市老龄办统计数据,截止至年底,宜宾市共有位百岁及以上老人,其中,宜宾县、高县和长宁县百岁老人人数位居前三,分别是52人,35人和28人,其次为筠连县,有21人,江安县百岁老人人数为20人,翠屏区和兴文县都有19人,南溪区、珙县、屏山县的人数则为17人、15人和9人,临港开发区有3人。

  记者了解到,宜宾县百岁及以上老人人数常年位于区县前列,这些老人主要生活在宜宾县双龙、柳嘉、复龙、普安、合什等二十个乡镇,这里环境优美,水土怡人,百岁老人的家大多在农村,其家庭氛围大多比较和睦、子孙孝顺。在老年人优待政策上,宜宾县在《意见》实施之前,当中多项优待措施,如对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元长寿金、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元等措施已经在辖区内实施。(来源:华西都市报)

市政府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7月1日起施行 快来看宜宾老年人可享哪些优待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近日出台,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我市老年人优待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市政府结合宜宾实际出台了此《意见》。   政务服务优待   高龄补贴护理补贴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   各县(区)在落实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政策时,应对老年人予以适度倾斜。   认真落实市政府对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金的政策,确保老人按标准及时足额领取高龄补贴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对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元长寿补贴金;对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元长寿补贴金;对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元高龄补贴金,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   同时,每年“敬老月”,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为全市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0元敬老金和0元家庭奖励金及长寿匾。长寿补贴金、高龄补贴金和敬老金、家庭奖励金是政府的一项特别优待政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可逐步提高标准,其金额不计入老年人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符合条件的其他优惠和优待政策。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在保障城市“三无”老年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优先照顾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老年人。   各县(区)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要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各县(区)及乡(镇、街道)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要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并纳入困难扶持补贴对象范围。   各县(区)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时,要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危房改造。   免除农村老年人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任务。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同意,可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对有老年人去世的城乡生活困难家庭,减免其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或者为其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对有老年人去世的家庭,选择生态安葬方式的,或者在土葬改革区自愿实行火葬的,要给予补贴或奖励。   文体休闲优待   纪念馆文化馆等免费鼓励电影院半价优惠景区免费或半价   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   公共文化体育部门应对老年人优惠开放,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影视放映、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图片展览、科技宣传等公益性流动文化体育服务。   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应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方便和优惠服务,安排一定时段向老年人减免费用开放,有条件的可适当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体育服务项目。提倡体育机构每年为老年人进行体质测定,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提高老年人科学健身水平。   提倡经营性文化体育单位对老年人提供优待。鼓励影剧院、体育场馆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票价,为老年文艺体育团体优惠提供场地。   政府投资主办或控股的风景名胜、旅游景区(点),对60至69周岁老年人减半收取门票费,对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每年的“重阳节”(即法定老年节)和10月1日的“国际老人节”,各旅游景点、公共场所,对老年人实行免费开放。鼓励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给予优惠。   老年活动场所、老年教育资源要对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公共教育资源应为老年人学习提供指导和帮助。贫困、高龄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给予学费减免。   卫生保健优待   专用就医窗口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积极开展老年疾病防控的知识宣传,开展老年慢性病和老年期精神障碍的预防控制工作。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医院,加强老年护理院、医院建设,有条医院应设立老年病科。   医疗卫生机构应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通过完善挂号、诊疗系统管理,开设专用窗口或快速通道、提供导医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挂号(退换号)、就诊、转诊、综合诊疗提供便利条件。   市、县(区)医院对老年人就诊,应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包括急诊、复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可实行优先。提倡为老年人义诊。   倡导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的医疗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

 交通出行优待   交通场所设老年人等候专区公交车免费长途优先购票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要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交通场所和站点应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设立等候专区,根据需要配备升降电梯、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洗手间等设施。对于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给予特别关照。   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应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认真落实市政府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逐步覆盖全体老年人。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优惠办法,对落实老年优待任务的公交企业要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鼓励和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为老年人统一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对参保老年人应给予保险费、保险金额等方面的优惠。   长途客运、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设置“老年人优先”、“老年人优惠”等优待标识,为老年人提供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上车、上船等服务。公共交通工具要设立不低于坐席数10%的“老幼病残孕”专座。   公厕应配备便于老年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并对老年人实行免费。   维权服务优待   司法机关上门服务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各级人民法院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依法及时立案受理、及时审判和执行。   司法机关应开通电话和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等形式,为高龄、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报案、参与诉讼等提供便利。   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符合《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可以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和指派。各县(区)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度放宽老年人经济困难标准,将更多与老年人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   要健全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不断拓展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科学设置基层法律援助站点,简化程序和手续,为老年人就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   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人身伤害事故赔偿金等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可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确保到年,全市成立老年协会的城镇社区达到95%以上,农村社区(行政村)达到80%以上;到年,成立老年协会的城镇社区达到%,农村社区(行政村)达到85%以上。   商业服务优待   银行应设老年人取款优先窗口应提示金融产品相应风险   各县(区)要根据老年人口规模和消费需求,合理布局商业网点,有条件的商场、超市设立老年用品专柜。   商业饮食服务网点、日常生活用品经销单位,以及水、电、暖气、燃气、通讯、电信、邮政等服务行业和网点,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和优惠服务。   金融机构应为老年人办理业务提供便捷服务,设置老年人取款优先窗口,并提供导银服务,对有特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特需服务或上门服务。鼓励对养老金客户实施减费让利,对异地领取养老金的客户减免手续费。对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或购买金融产品的老年人,应提示相应风险。   优待对象   60周岁以上本市户籍或常住本市一年以上外地户籍   优待的基本对象为具有本市辖区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各县(区)可因地制宜,在本意见基础上合理确定优待对象和优待标准,提倡和鼓励在卫生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等方面,对常住本行政区域内的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拓展同等优待范围。常住本行政区域内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居住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来源:宜宾晚报)

------------------------------









































白颠疯治疗要多少钱
白癜风怎样快速治疗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pingshanzx.com/psxjj/6922.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