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东南网福清站"↑免费订阅 东南网福清站 24小时新闻 直通屏山——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 日前,福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依法治市办联合印发《福州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试行)》(榕治市办〔〕72号),对建立全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1《意见》的制定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思想、新论断的重要实践。 2《意见》指出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对象为全市拟提拔担任处级、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 3《意见》同时对考试的内容、时间、考试方式和成绩的运用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考试成绩将作为我市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关于考试据悉,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考试时间集中安排在每年12月1日—12月31日,考试内容为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党章和党内法规。 考试采取网络在线作答,考试人员在考试时间内登录福州普法网(得白癜风的原因北京哪个医院对白癜风治疗有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