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东南网福清站"↑免费订阅 东南网福清站 24小时新闻 直通屏山——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 每天常走的路 有一天 路面井盖突然没了 想想都觉得可怕! 但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咱们身边! 国道路面井盖缺失!!! 福清一家三口摔倒受伤!!! 谁来负责? 事故现场图片(当事人提供) 昨日上午,福清市民王女士拨打东南网福清频道新闻热线-反映称,26日上午6时40分左右,在福清国道宏路往渔溪方向宏路电信大楼附近,由于路面井盖缺失,自己的父亲王先生在骑两轮车送弟弟妹妹上学经过时,不慎跌倒受伤,3人医院救治,目前福清交警已介入调查,但还没有任何部门出面负责。 王先生伤情 昨日上午,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了当事人王先生,并得知王先生一家三口已出院。记者随后赶到王先生家中看到,王先生左脸有明显的擦伤并浮肿,额头上还缠着纱布,左眼由于浮肿难以睁开,而王先生儿子的右脸伤痕明显,王先生女儿左脸有伤痕,右脚膝盖浮肿,无法用力。“医生说具体的伤情还需要复查之后才能确定。”王先生表示,井盖缺失究竟该谁来负责到现在还没有说法,交警也在积极联系相关部门。 涉事窨井井盖缺失(当事人提供) 根据王女士的指引记者来到事故现场,事故现场离王先生家不远,缺失的井盖已经装好,附近还有一块警示牌。“井盖怎么没的不知道,但应该是在25日晚间至26日凌晨这段时间不见的。”沿街的商户表示,当时没有人发现井盖不见了,现场也没有看到警示牌,缺失的井盖是在26日下午装上去的。 涉事井盖已修复 福清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根据警示牌上的信息,记者找到了福清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昨天上午我们接到通知后,为了市民的安全,就立即派人到现场放置了警示牌,但井盖不是我们修好的,国道并不归我们管辖,不方便处理。”福清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薛彬表示,国道的路面由公路局进行养护,而事发路段的雨污管井由属地村建站负责管养。 宏路街道社区规划与建设服务中心记者随后赶到宏路街道社区规划与建设服务中心(村建站)。“井盖是我们派人修好的,毕竟不管谁负责,首先要保障市民的安全。”宏路街道社区规划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陈祖钦告诉记者,26日中午接到市民反映后他们便安排人去修复井盖,井盖如何缺失的他们并不清楚。“事发路段是由宏路街道在年时出资建设的,但都属于国道,由公路局进行管养,不属于我们管辖,日常巡查养护由公路局负责。”陈祖钦表示。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记者也从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了解到,26日上午7时许,公路局工作人员在巡查至事发路段时确实发现了井盖丢失,并在8时左右在井盖处放置了临时警示标志。“事故的情况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的,但涉事的井盖产权并不属于公路局。由于目前道路上的井盖产权混乱,这也给我们日常公路养护带来了很大的困扰。”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办公室主任何秀钦表示,涉事井盖的产权单位她并不清楚,公路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会先进行简单处置,随后立即联系相关产权单位及时处置,但由于道路井盖的产权分属于多个部门,有时很难确定产权单位,导致问题无法及时解决。律师说法针对此事件,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朱国志律师表示,管理人对窨井等地下设施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及时巡查、维护、修缮,保证设施齐全和安全。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这一规定,道路上的窨井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是窨井的管理人。除非管理人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管理职责,否则应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如今,王先生一家还在等在最终的责任认定。针对事件的进展,本网记者也将继续跟进。 本网记者:孙伟强 见习记者:王静林珍珍 编辑:王静 特别声明面朝大海风行东南 本文由东南网福清站(陕西治疗白癜风医院北京专治白癜风医院哪家比较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pingshanzx.com/psxwh/127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