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5/1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精选

①丨忆游盂县碧屏山

②丨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公示盂县1人

③丨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拟任职干部公示盂县1人

④丨盂县等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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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1、项目情况

根据国家和阳泉市关于振兴乡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精神,盂县坚持以“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分步实施、分层推进,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的原则,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农村环境整洁为突破口,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通过实施四大工程,实现乡村环境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明显美化,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县广大农民普遍住上安全房、喝上干净水、走上平坦路,条件适宜农村的农户普遍用上清洁能源,农民群众过上文明、舒适、便捷的好日子。

过去的一年,盂县以1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6个人居环境示范村为引领,推动各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壮大集体经济、整洁村容村貌,不断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有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前,全县正在通过集中连片建设、四大工程引领、统筹协调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等举措,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步伐。

在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示范村的典型带动下,盂县各地掀起了“振兴”热潮。从去年开始,盂县围绕乡村振兴示范村,在秀水镇、孙家庄镇、路家村镇、南娄镇、秀水镇等县城周边乡镇集中连片区开展建设工作。目前,秀水镇正在规划泥河村、上南庄村、下南庄村等十个村集中连片打造;孙家庄镇是对王炭咀村和禅房村连线的村庄进行集中连片打造;路家村镇以乡村振兴示范村闫家沟村和观沟村为中心,沿“十里长街”进行综合连片打造;南娄镇打造李宾山文旅田园综合体,辐射秀寨村和南上社村周边的村庄;通过集中连片打造、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等措施,盂县形成了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打造美丽宜居新家园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扎实推进工作,盂县按照省、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政策精神,结合全县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宜居示范“四大工程”建设目标。

同时,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国、全省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阳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期顺利完成《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任务,建设具有盂县特色的美丽乡村,盂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行动计划》,该计划对年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围绕以下七主要任务作出重点安排部署。

(一)开展示范创建。在继续深入推进和完善年6个示范村、30个提升村基础上,再启动1个示范片、6个示范村、50个提升村创建,引领带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整体提升。

(二)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积极开展“一图、一表、一说明”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示范村开展乡村规划实施管理试点,逐步建立有效的规划管理制度。

(三)开展拆违治乱专项行动。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和高速出入口、县城周边、景区周边、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为整治重点,全面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建筑风貌管控,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卫生填埋场和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五)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由城到乡、由大到小、由集中到分散,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就地分散处理等方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示范片区和示范村厕所应改尽改,通过示范引领,不断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比例,带动厕所粪污有效治理。

(七)开展卫生乡村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和卫生乡村、文明集体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盂县路家村镇就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开展了人居环境整治,部分村庄已从年开展相关工作。现路家村镇政府紧抓当前实际,为落实阳泉市、盂县各项要求,以污水综合处理工程为基础工程进行环境整治,以带动其他村庄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带动区域内其他村的人居环境提升。因此,盂县路家村镇人民政府决定建设盂县路家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年6月17日,盂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盂发改发[]98号对《盂县路家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及要求,盂县路家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盂县路家村镇人民政府于年6月正式委托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一)。

接受委托后,我所组织技术人员赴路家村镇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对场址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状况进行了了解,收集了当地环保、水文、地质、气象、乡镇建设及生态、规划等资料。评价工作严格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环评技术规范及环保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并最终编制完成了《盂县路家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年12月19日,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在盂县主持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会后我们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最终编制完成了《盂县路家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现将报批稿提交建设单位,报请阳泉市生态环境局盂县分局审批。

2、项目合理性分析

(1)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路家村镇部分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并建设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属于其中鼓励类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5“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项目已取得盂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盂县路家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盂发改发[]98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厂址位于中乌纱村东南、招山河西岸的空地上,项目占地为村镇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手续见附件三。项目选址符合《盂县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盂县路家村镇总体规划(-)》和《山西省盂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相关要求,距离厂区较近的居民为厂址西北侧的中乌纱村和厂址西南的上乌纱村,中乌纱村位于项目厂区西北m,上乌纱村位于项目西南m。上乌纱村位于位于厂址的主导风向上风向,中乌纱村位于主导风向的侧向,项目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未发现属于国家级和省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名胜古迹。同时根据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项目无需设置防护距离,项目与周围敏感目标的距离满足要求。项目采取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选址可行。

(3)“三线一单”分析

①生态环保红线: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厂址位于中乌纱村东南、招山河西岸的空地上,距离厂区最近的居民为厂址北侧的中乌纱村,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红线正在划分中,项目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未发现属于国家级和省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名胜古迹。

②环境质量底线:

年盂县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值分别为63μg/Nm3、35μg/Nm3、91μg/Nm3、45μg/Nm3;占标率分别为.0%、87.5%、.0%和.6%,NO2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标准限值,PM10、PM2.5和SO2年均浓度超标。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μg/Nm3,占标率为72.5%;O3-8h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μg/Nm3,占标率为.6%,CO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标准限值,O3浓度超标。由此可见,盂县年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本区环境空气质量一般。

本次评价TSP环境质量现状引用《阳泉煤业集团兴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分层碾压填埋土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年7月1日至年7月7日,监测单位为山西仪合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监测点位为复垦项目场址中心,位于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南5km。由监测结果可知:TSP日均浓度浓度范围为0.~0.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为77.3%,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标准限值。

本次H2S和NH3现状监测由山西蓝源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承担,监测点为中乌纱村,监测时间为年6月12日至年6月18日,连续监测七天,每天测四次,02:00、08:00、14:00、20:00。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址附近区域H2S和NH3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本项目所在区域最近的地表水体为招山河,招山河常年无水,未对招山河进行监测。

本次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阳泉盛浩海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点位的全部监测因子均达到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Ⅲ类标准限值,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主要为能耗,项目采用节电设备,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负面清单尚未制定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及相关条例的规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相关环保法律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未涉及禁止类限制因素,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建设项目。

(4)与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年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盂县路家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盂县路家村镇人民政府。

3、建设性质

新建。

4、建设地点

本项目在中乌纱村东南、招山河西岸的空地上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同时建设污水收集管线13.6km,污水管线收集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26′45.76″,北纬38°03′28.79″。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环境见附图2。

5、污水处理站服务范围

污水处理站接纳石坡峪村、刘家村、兴寨村、观沟村、东杨家沟村、闫家沟村、西杜村、东杜村、上乌纱村、中乌纱村、金辰村、路家村、周家沟、清城村14个村庄的生活污水。

6、建设规模

(1)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0m3/d,本项目服务范围内人口共计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盂县路家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盂县路家村镇人民政府。

3、建设性质

新建。

4、建设地点

本项目在中乌纱村东南、招山河西岸的空地上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同时建设污水收集管线13.6km,污水管线收集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26′45.76″,北纬38°03′28.79″。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环境见附图2。

5、污水处理站服务范围

污水处理站接纳石坡峪村、刘家村、兴寨村、观沟村、东杨家沟村、闫家沟村、西杜村、东杜村、上乌纱村、中乌纱村、金辰村、路家村、周家沟、清城村14个村庄的生活污水。

6、建设规模

(1)污水处理站

本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0m3/d,本项目服务范围内人口共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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