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6/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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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夏

各位小伙伴!

最近烈日炎炎有木有!

但有的小伙伴除了避暑,

是不是还在为工作烦恼呢?

今天咱们就收集了最近的招聘合集!

有意愿的小伙伴们注意一下咯!

招聘一:

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关于年第二次公开招考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考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名额、及性质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原件或院校证明),专业不限,建筑类、农学类专业优先。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8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7日),具有屏山县农村户籍,男性。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聘用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名额和性质

1.本次公开招考名额共21名。

岗位1:15个名额,其中,中都镇、书楼镇各2个名额,大乘镇、锦屏镇、屏山镇、龙华镇、富荣镇、龙溪乡、新市镇、太平乡、夏溪乡、屏边乡、清平乡各1个名额。报考该岗位考生只能报考户籍所在地乡镇。

岗位2:6个名额,其中,县委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宣传部、县机关工委、县信访局、县扶贫移民局各1个名额。

2.本次公开招考的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报名

(一)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一号楼三楼A办公室)。

报名时间:年8月7日至年8月11日。

-

(二)报考者自愿报名,并须经户籍所在乡镇同意,请各乡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三)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屏山县年第二次公开招考临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明确报考岗位(岗位1、2)。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面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面试成绩满分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人选比例按1:3,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岗位1,根据报考乡镇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农学类、建筑类专业依次优先确定,专业类别相同的按年龄由小到大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岗位2,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建筑类、农学类专业依次优先确定,专业类别相同的按年龄由小到大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医院以外的二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三)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报考岗位1的考生聘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报考岗位2的考生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选岗,用人单位随后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道并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道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周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三年期满合同终止,进入人才市场自谋职业。

(三)薪酬待遇。本科学历元/月、大专学历元/月,按月发放。差旅费按规定执行,不再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和其它各类经费。

(四)社会保险。临聘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五)聘用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第二年可享受5天的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作待遇照发。

(六)合同期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它就业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

七、本公告由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八、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年7月25日

招聘二:

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屏山县统计局

关于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屏山县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机关工勤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机关工勤,名额:共1名,开考比例:1:3。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癫痫、精神病史,适应长期加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工勤人员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公开招聘只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屏山县统计局,行政中心大楼二号楼室(办公室)。 

3.报名要求: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1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现场填写报名表,查验以上证件原件,考生均须提交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笔试(总分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总分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考核

政审考察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察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

政审合格后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屏山县统计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屏委办〔〕40号)的规定执行。

(二)管理

实行聘用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聘用期限实行一年一签,如聘用人员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本人意愿离岗可提前解聘。

六、特别提示

1.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补充等事项,将函告报考者,报考者不补充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人事、纪检监察、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请报考者及时登录公告发布网站按公告要求参考并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由屏山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

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屏山县统计局

年7月27日

招聘三:

屏山县财政局

关于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工作人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或者国民教育本科以上金融、法律、工商管理、财务、建筑工程、汉语言等方面专业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

4.有实际工作经历的从优录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定于年7月26日起至年8月26日18:00时止(节假日不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或工作简历(填写附件1),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同底二寸照片2张。报名地点:屏山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人:郑经纬。

(二)资格审核。报名时对应聘者的有关证件、材料和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进行其它招聘程序。

(三)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合格对象需参加健康体检(执行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六)公示。体检合格后,进入公示期,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1年,1年后根据业绩、表现确定签订期限。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待遇元/月包干。正式聘用后与县上统招待业大学生薪酬一致,大专3万/年、本科3.6万/年(含五险),差旅按正式员工标准执行,无绩效目标奖励福利。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可给予适当的绩效目标奖励,对取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的待遇另行面议。

屏山县财政局

年7月24日

有需要的小伙伴自行联系报名哦!

祝大家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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