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较好的白癜风医院 http://pf.39.net/bdfyy/bjzkbdfyy 屏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场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44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6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8月31日,全面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全面关闭拆除可养区存栏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的生猪养殖场(户);全面关闭拆除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改造升级和已完成改造升级,但经农业、环保等部门联合验收改造升级不合格的可养区内存栏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户)。 二、年8月31日前自行关闭拆除的生猪养殖场,可享受退养人员转岗转产就业优惠政策。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广大养殖户应自觉遵纪守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积极配合政府,履行社会责任,应拆尽拆。各乡镇、村(社区)以及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执法。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加强监督,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屏南县人民政府 年7月9日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全景屏南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pingshanzx.com/psxxw/996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