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年4月24日,是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公司的注册资本金.58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工程建设代理服务;投资、房产经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及技术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屋拆迁咨询服务、工程监理。二、招聘原则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报名资格和条件1、财务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或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抗压能力强,适应随时加班。(1)具备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2)年龄范围:原则上男性在35周岁以下,女性在30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3)须具备两年及以上会计从业经历(提供证明文件且加盖单位鲜章),长期从事建筑、房地产开发等行业优先录用。2、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4)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5)现役军人。(6)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四、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一)合同期限本次招聘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招聘单位将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员工与招聘单位的劳动合同续签,按照县财政局的相关制度执行。(二)薪酬待遇1、一般员工薪酬标准为5万元/年(含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基本工资4万元/年,扣除个人按规定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后按月发放;绩效薪酬1万元/年,绩效考核后发放。试用期工资按薪酬标准的80%发放。2、正式聘用后,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其缴纳单位承担部分的“五险一金”。五、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年10月9日至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2、报名地点: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综合部(屏山县君山大道岷江大厦第10层)。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4、报名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毕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工作经验证明文件需经单位加盖鲜章、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和两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如系本单位在职职工,需经单位同意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证明。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从中国三江人才网(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pingshanzx.com/psxys/1020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