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 政策内容:贫困户通过招聘信息发布、就业培训、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途径,从年1月1日起至年9月30日前转移到县外就业并稳定三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一次性交通补贴政策。其中: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元/人,一次性交通补贴县外省内按元/人标准执行、省外按元/人标准执行。 执行文件:屏东西扶贫协作领〔〕8号第四条。 申请范围:屏山籍贫困劳动力。 申请条件:从年1月1日起至年9月30日前转移到县外就业并稳定三个月以上。 申报资料: 1.屏山县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申报表。 2.屏山县东西部劳务协作资金申报明细表。 3.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或屏山籍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岗证明。 4.屏山县东西部劳务协作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工资收入表(加盖企业印章)。 5.屏山县东西部劳务协作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备案跟踪表。 6.贫困劳动力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申报程序:贫困劳动力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备案登记并提交个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工资收入表、劳动合同或屏山籍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岗证明。 申报时间: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年6月30和9月30日分二次代为申报。 受理部门:屏山县就业局农劳办。 来源:屏山就业创业 了解更多信息,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屏山在线APP 热文.招聘.交友.策划.推广.活动.品牌投稿、合作:电话及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屏山在线APP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pingshanzx.com/psxys/990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