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石城县关于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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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群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新冠肺炎传染最方便有效的手段。为加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和部署,石城县将分梯次推进辖区单位和居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年龄为18-59周岁的辖区居民(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在石城县辖区内均可),以后逐步扩大至全人群。

二、接种时间

5月份接种第一剂,6月份接种第二剂,视疫苗供应情况顺延。

三、接种地点

医院、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小松镇中心卫生院、木兰乡卫生院、高田镇中心卫生院、丰山乡卫生院、琴江镇中心卫生院、屏山镇中心卫生院、大由乡卫生院、龙岗乡卫生院、赣江源镇中心卫生院、横江镇中心卫生院、珠坑乡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共计14个固定接种点。

四、预约方式

机关、企事业工作人员到单位预约,其他居民到现居住地所在的村(居)委会进行预约登记,由单位或村(居)委会汇总后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根据疫苗供应情况统筹安排到指定疫苗接种点,有序接受接种服务。

五、接种好处

我国几乎所有人都对新冠病毒易感,接种疫苗后,绝大部分人可以获得免疫力。全民接种可以在人群中建立起社会免疫屏障,阻断疫情流行。

六、接种程序

目前我县使用的为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免疫需接种2剂次,间隔21-56天。

七、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受种者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接种当天穿宽松衣服方便接种,现场遵守测温、扫码、戴口罩等常规疫情防控措施。

(二)接种时。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仔细阅读知情同意书,身体不适可暂缓接种。

(三)接种后。要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方可离开。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出现发热、皮疹等不适症状时,请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或村(居)干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不适合接种的人群包括孕妇,正处在发热感染疾病的急性期;免疫紊乱的人群;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以及恶性肿瘤患者等。

2.慢性疾病如果通过治疗处于控制稳定状态,血压、血糖、血脂等实验室指标控制稳定,慢性胃炎处于非发作期,可以接种。

3.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4.暂不建议与流感、HPV、带状疱疹、狂犬病等疫苗同时接种,如需接种,两剂次间隔应大于14天。如与狂犬病疫苗接种冲突,应优先接种狂犬病疫苗。

八、石城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分布及联系方式

辖区居民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拨打属地乡镇(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电话咨询相关事宜。具体开放时间视疫苗供应配送到位情况由各乡镇(城市社区)另行告示通知。

石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年5月14日

▍审核:王芳志

▍监制:孔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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