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山县召开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相关县领导、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20余人参加。会议学习了新修订《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审议了《关于创建“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总结了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并结合今年工作任务安排部署了全县年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会议指出,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加强和改进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网络,坚持齐抓共管,不断开创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分层次开展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法规的教育培训,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知法、尊法、守法。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各级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要注重方式方法,积极稳慎处理涉民族、涉宗教问题。三是要牢牢把握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总体要求,着眼于团结进步、依法管理、提高素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等方面,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屏山县委统战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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